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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0年化学活动周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0年03月09日 点击数:

关于举办2010年化学活动周的通知

 

各辖市区化学学会、各市属高中校:

江苏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104411举办初、高中化学活动周。化学活动周由全省统一部署,各市、区化学学会组织实施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我市举办高一化学活动周。此次活动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化学素养,促进我市高中化学学科的进一步提高,为学生高二阶段参加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打好基础,同时也为广大化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好平台,提供服务。现将本届化学活动周的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化学活动周的主题是:“化学与和谐社会建设”。

二、化学活动周内举行以下主要活动:

1.化学教师“化学与和谐社会建设”专题论文评比:

在职化学教师均可参加化学与和谐社会建设专题论文评比。参评论文需在2010410寄至省学会秘书处(南京市宁海路122号,南京师范大学化科院 邮编:210097),论文评审费50/篇。省学会组织专家对论文举行认真评审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面为70%。由省教育学会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

2.“冯茹尔杯”高一学生“化学与和谐社会建设”知识通讯赛:

“冯茹尔杯”高一学生“化学与和谐社会建设”知识通讯赛由省学会命题,内容涵盖《化学1》全部和《化学2》的专题1,突出可持续发展精神,体现化学与生产、生活、环境及社会的联系。通讯赛时间为2010411上午9001100。获奖比例为:省一等奖1%、省二等奖2%、省三等奖3%。竞赛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由省学会颁发获奖证书。由各辖市(区)教研室组织报名,41日前将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人数、考场安排等上报市教研室(或发至信箱:zjjysyjj@sina.com)。市属各高中41日前将报名表以Excel的形式发至zjjysyjj@sina.com信箱。高一通讯赛试题由各辖市(区)化学学会49日前派人到市教研室领取。竞赛成绩415日前上报市教研室。

化学活动周内的各项活动均坚持课余、自愿的原则,精心组织,公平公正,让真正优秀的教师和学生脱颖而出。希望各市、区学会、各校认真组织、积极而有创造性的开展化学活动周的各项活动,各校认真准备,争取赛出好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镇江市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研究委员会

        2010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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