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,改善学生阅读状态,激发他们持久的阅读兴趣,养成良好阅读习惯,使阅读成为他们精神成长的需要,我校决定举行“读书之星”评比活动。
二、“读书之星” 评选条件
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推荐申报:
1.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;能在班级或学校内发挥“课外阅读”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2.积极参加学校、市区组织的阅读活动,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。
3.坚持诵读《课程标准》推荐的古诗文经典诵读内容,认真完成本校“国学”课程要求掌握的“三字经”“名言警句”“宋词三百首”等诵读内容。
4.读书量大: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万字,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万字,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5万字,初中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。
5、学生读书摘记评比。3-6年级学生读书摘记每周1-2次,可利用阅读活动课和周末进行,每次的项目有:①、好词16个左右;②、好句3-5句;③、好段1-2段;④、读后感受真实、深刻;7-9年级读书摘记每周2-3次,要求认真书写,摘抄精彩片断有赏析,读后感要联系实际,真实深刻。统一做在学校下发的摘抄本上,教师至少每周批阅一次。
6、积极参加(市)区、学校、班级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,并有1篇作文能在县市(区)级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奖或能在县市(区)级以上刊物发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各班推荐1名“读书之星”。
2、“阅读之星”必须上交相关评选材料:推荐表、读书摘记、习作、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等所有能反映该生读书质量的材料。
3、评比范围:原则上为三——九年级,也欢迎一、二年级的学生申报参评。
4、校行政参与评奖。获奖奖励参照学生个别活动一等奖统计。


